按照司马迁的说法,侠分卿相之侠和闾巷之侠。
不过我们倾心的当然往往是劫富济贫,救护无助小民的后者。
虽然卿相之侠,风度一般更加翩翩,白衣一般更加飘飘。
至于闾巷之侠,既然庄严气质比不过,就一般走滑稽路线,亲和力略略优胜。
《怒火街头》系列讲的便是一伙游走于大街小巷,嬉笑怒骂的闾巷之侠。
记得1之所以被视作2011的惊艳之作,就是因为四个又贱又痞的男人放浪形骸,敢作敢当,解决的还都是具体而微的事物,是那些高高在上者看不见也无暇管的。是一种老港剧的平民气质,当TVB的男男女女在中环浸淫久了,就忘了九龙城庙街深水埗人情体贴的好日子。而《怒火街头》带我们回去探望了他们一圈。
《怒火街头》爱提两个字:“街坊”,透着浓浓的旧日情怀的两个字。
为了这些街坊,不讲原则一些也是可以原谅的。
话说要是有什么问题都靠官府解决,还要江湖规矩做什么?
小而邋遢的民间法律中心,其实是不怎么讲法的地方,而LAW霸,王思苦所做的,和KING状,蒋状所做的,都一样是利用法律,取消法律的神圣性
完全不知道要表述什么精神,法律精神?两部都是主角犯法,这次还是杀人,难道是主导以暴制暴?最后就算自卫杀人就无罪?还有阿钉这个角色是什么?老妈早死了看都不看一眼,喜欢的女孩有事却什么都不管扑过去?还有剧中说香港人死了连骨灰都没地方摆,但是一个做*的死了却能土葬,有块风水宝地?这是什么鬼逻辑,太多这种不合理的设定了
怒火街头2:2012推荐,第一部和第二部对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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