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噱头,喜欢这样的直接和欢聚一堂,一点也不掩盖自己的明星战略。
编剧也许该去检讨故事的独创性,但谁也不会排斥那样的阵容和他们的“拿手好戏”。当Pitt咬着薯片讲策略,顺便调皮的舔完手指,你无法否认它的赏心悦目。
最搞笑的是罗伯茨扮演自己的那段,几乎是恶搞,可以媲美香港的贺岁喜剧。结尾处几乎都是各各拥抱轻吻,牌桌上进行另一轮较量,和乐而欲语还休,13罗汉迟早会上演。
突然想起《东城西就》,那样的阵容,最后的集体拜年,就当做好莱坞的春节提前上演了吧。
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小颜说的中文似乎……,倒是可以和普通话不怎么样的香港人有得一拼。
插曲和配乐也让人心情激动,到了“十二罗汉”炫耀的时候一点也不吝啬,张扬又不失风格。
集体的出演就是谁更出彩了,比较关注Matt Damon,看了后面的剧情再看之前的对白简直让人捧腹。
“你没告诉我老爸吧,没必要把他们也拖下水。”
“你跟老爸说了?这下可好了,他一定会拿这件事一直糗我。”
看完了天才和阴谋家,达蒙这次演的小偷有够搞笑,既有急于求成的糗
故事开头定在偷完赌城,十一个人各自享受一千三百万(不记得是不是这个数字咧)的生活的三年后,本尼迪克找到了这十一个人,表达了他索要被偷去的钱加上利息的意思。
为什么本尼迪克会找到这十一个人,知道他们的身份?为什么他会在得到保险赔偿的全部钱后还来向小偷寻麻烦?是因为一个叫做NIGHTFOX的传奇窃贼。NIGHTFOX保证本尼迪克可以得到他的钱,告诉他十一罗汉的去向,并要求本尼迪克找到他们、向他们递战书。
为什么NIGHTFOX会这样做?是因为他的师父(就是传他偷窃艺术的老师啦~)有一次和一位美国人聊天时,这美国人说OCEAN(就是男主角啦~~)是他所见过的最棒的窃贼,而他的师父没有否定这个说法。NIGHTFOX觉得不满,想要证明他比OCEAN更棒,因此就安排下了这一场比斗。PS他的师父叫雷马克,是一个更加传奇的窃贼~
好啦,接下来OCEAN他们商量要还钱的方法当然还是————偷~~~去哪里偷?在美国太明显了,他们选择去阿姆斯特丹即荷兰的首都。这个提议是布拉德提的,他存有私心,因为他的女朋友就在那里。并且她是一个高级侦探
《十二罗汉》算是比较糟糕的续集。镜头老是毫无原因地晃来晃去,情节太生硬勉强。
整个事件的起因太无聊,就因为某个贼想争胜?
Rusty真的喜欢泽塔琼斯演的女警察?开始不过是露水姻缘,中间像是互相利用,怎么后来变成一直真情投入的样子了?
女警察怎么就转变为为赞许偷窃了?她的理想就是当警察抓贼呀,即使她爸是个老贼,她也不至于无条件改变理想呀。
茱莉亚·罗伯茨怎么也转变为赞许偷窃了?她不是一直反对丈夫偷窃嘛。最后还跟丈夫很高兴地跑到夜狐家里卿卿我我,这段戏太冗长无聊了(他夫妻俩无聊,夜狐还是挺有聊的)。
人家夜狐确实比他们强啊,那么难的移动激光,人家听着歌跳着舞就过去了。他们打不过人家就找人家上级,有点无耻。
还有,为什么把Rusty写得比第一部弱多了,吃东西的镜头也少了……
除了夜狐跳激光舞,还有两个地方算是亮点。一是开头众人纷纷议论,说为什么叫Ocean’s eleven,明明大家都出力了,为什么只挂你一个人的名?二是让茱莉亚·罗伯茨假扮茱莉亚·罗伯茨,还说没什么难的,只要面对镜头微笑就行了
三年前,在拉斯维加斯成功地从为富不仁的赌场老板特瑞·班尼迪克特(安迪·加西亚饰)那里盗窃1.6亿美元之后,以丹尼·奥申(乔治·克鲁尼饰)为首的“十一罗汉”各奔东西,从此在江湖上销声匿迹。而三年后的今天,丹尼再次召集了旧部,“十一罗汉”时隔三年后再次重现江湖,再加上丹尼三年前从特瑞·班尼迪克特身边夺来的娇妻苔丝(朱莉娅·罗伯茨饰),组成了新的“十二罗汉”,他们准备再干一票大的买卖。“十二罗汉”的目标是三件分别在三个不同地点的东西,它们是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世界上第一张股票,在法国巴黎卢浮宫内的“卢浮宫三宝”之一的《蒙娜丽莎》,以及在意大利罗马的一颗硕大无比的钻石。
就在“十二罗汉”积极的准备之时,对他们恨之入股的特瑞·班尼迪克特的知了“十一罗汉”重现江湖的消息,为了一血前耻,特瑞·班尼迪克特特意请来了绰号“夜狐”的欧洲高手弗朗索瓦(文森·卡索饰)来对付“十二罗汉”。与此同时,欧洲警方也盯上了“十二罗汉”
很好的一部片子,轻松幽默,剧情巧妙。那些看不懂电影就来狂喷的人,还是歇歇吧。象什么指责火车上偷彩蛋是弱智情节的那些人,再回去仔细看看,好好琢磨一下剧情吧。这部电影的智商本来就不是很高,只是图个轻松愉快,你们要是连这都看不懂,我就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。
“十二罗汉”2004年度佳片,小偷也蛮潇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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